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9〕6 号)精神,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,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特制订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k1体育娱乐平台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(以下称学生)。
第二章 认定范围
第三条 第一类:
学生因学籍异动原因,所修课程学校不再开设,或已修课程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要求课程不同,但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或学分要求的,可通过申请课程替代获得学分(成绩)。
学生因退学等原因中止学业,经重新参加入学考试再次入学的,退学前已修完并获得学分(成绩)的课程经学校认定予以承认。
学生因转学进入我校学习,转入前已修完并获得学分(成绩)的课程经学校认定后予以承认。
第四条 第二类:
学生通过校际联合培养、校际交流学习等形式修完并获得学分的课程,若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或学分要求的,可通过申请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获得相关课程学分(成绩)。
第五条 第三类:
学生通过学科竞赛、创新创业实践等活动获得成果,以及公开发表论文、出版专著、获得专利授权等成果,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或学分要求的,可通过申请学分认定获得相关课程学分(成绩)。
认定学分的学科竞赛、创新创业实践成果仅限于学校指定的创新创业竞赛项目,竞赛项目主要来源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最新发布《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》和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》中所列竞赛项目;由政府、学会、协会组织,影响力较大的省级以上学科、文体竞赛;或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其它竞赛项目。
退伍复学的学生,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公共体育,军事技能、军事理论等课程,可通过申请学分认定获得相关课程学分(成绩)。
第三章 认定原则
第六条 学分认定应当聚焦学生学习效果,以教学目标达成、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为基本原则,要有利于发挥学生专长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提升。
第七条 替代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与被替代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,替代课程的教学要求、学分应不低于被替代课程。其他课程不能替代专业核心课,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不能相互替代。
第八条 第一类的学分认定,学籍异动前获得的课程学分及成绩,替代相应的课程学分及成绩。
第二类的学分认定,认定为我校课程与学分,成绩计入相应课程总评成绩。第二类学分认定规则具体见《k1体育娱乐平台校际联合培养、校际交流学习课程学分认定对照表》。
第三类学分认定规则具体见《k1体育娱乐平台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学分认定对照表》,认定成绩计入相应课程总评成绩。
第九条 学分不予重复认定,经认定后不予更改。
第十条 特殊情况进行学分认定,由相关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决定。
第四章 申请和审批
第十一条 学生因学籍异动原因申请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,需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k1体育娱乐平台本科生学分认定审核表》,经学院审核同意并公示后(三天),报教务处备案。
学生因转学、退学后重新入学申请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,需在报到后两周内,填写《k1体育娱乐平台本科生学分认定审核表》,交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后(三天),报教务处备案。
学生因退伍复学,申请学分认定,填写《k1体育娱乐平台退伍复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审核表》,交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后(三天),报教务处备案。
第十二条 学生因校际联合培养、校际交流学习等原因申请学分认定,需在返校后两周内,填写《k1体育娱乐平台本科交流生学分认定审核表》,交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后(三天),报教务处备案。
本科“交换生项目”学生的学分认定规则按照《k1体育娱乐平台本科交换生课程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执行,本科“1+2+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”项目学生学分认定规则按照《k1体育娱乐平台“1+2+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”项目学生出国留学管理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第十三条 学生进行学科竞赛、创新创业实践成果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,需在每个学期开学后两周内,填写《k1体育娱乐平台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学分审核认定表》,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公示后(三天),报教务处备案。
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